党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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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学习和培训教育制度

    为进一步贯彻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加强党员干部政治业务学习的要求,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业务理论水平,创建模范党支部,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学习和培训教育制度。

一、学习内容

  习近平总书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系列讲话精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有关会议、文件精神;党建工作业务知识;现代经济、科技、现代法律及其他知识。根据形势任务需要,及时充实新的学习内容。

二、学习要求

  (一)每年年初根据上级党组织的统一安排,制定支部学习计划,学习计划要体现理论联系实际,紧紧抓住如何深入学习,怎样学以致用这个重点,突出主题、形成特色。

(二)学习采取自学和集中学相结合的方法。重在平时自学,做到学习有安排、有资料、有读书笔记、有心得体会文章。集中学习主要采取学习文件、主题发言、聘请专家作专题报告、看辅导录像、参与社会实践、送出培训等形式,深化学习效果。

三、学习时间

党支部组织集中学习,根据局年度学习计划进行,原则上每月集中学习1次,每年不少于12次,也可根据工作情况进行调整。

四、学习准备与考勤

  (一)支部学习的内容、时间,原则上按照年度计划进行,特殊情况或需要调整学习内容或时间,由党支部书记确定,并负责准备学习资料,拟定学习安排,通知与会人员,并做好考勤、会议记录、信息报送等工作。

  (二)严格学习考勤。集中学习实行签到制度,因故不能参加学习的,须向党支部书记请假,并主动做好补课工作。每季公布出勤情况,确保参学率90%以上。

五、学习检查

  统一配发学习笔记本,党员干部要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党支部采取检查学习记录、读书笔记、个别谈话等方式检查党员的学习情况及效果,并以适当形式进行反馈和交流。

六、学习考核

年末对党员学习成效进行综合测试,成绩优秀者给予表扬。

教育培训

(一)年初制定党员培训教育计划,具体内容为时事政治和相关法律法规及党纪党规。

针对党员的思想实际,每年至少进行两次党课教育。

  )每年年底召开一次党员组织生活会,对照党员标准,检查总结自己在学习、思想、工作等方面的情况。

  (四)支部委员会要认真做好学习记录和考勤工作,做到学前有准备,学中有讨论,学后有总结。组织党员撰写心得体会。党组织定期和不定期对学习情况进行检查或抽查。

  五)支部委员会可采取外出集中参观学习等形式,积极开展革命传统、爱国主义等教育。

六)要积极组织党员干部参加上级党组织举办的各种学习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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